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

发布时间: 2024-01-15 16:02 来源:贵阳市公安局 字体:[       ]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公安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gaj.guiyang.gov.cn/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306号,邮编:550018,电话:86797080)。

一、总体情况

贵阳市公安局按照国务院和省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主动公开方面

“贵阳公安为民网”转载法规规章5条,公开本部门文件7条、解读文件13条。累计更新概况类信息119条、政务动态信息652条、信息公开目录5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相关要求,用好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坚持便民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23年贵阳市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件,办结72件,结转到2024年办理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局累计更新网站信息1306条,并对贵州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信息开展4次大规模检查。不定期对全网栏目信息、页面展示、功能按钮等进行巡查,对长期不更新、链接跳转失效、信息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处理警民直通车、贵阳市人民政府在线咨询、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等网络渠道群众来信313件,累计办结308件,办结率达99.1%。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网站建设方面,新开设便民证件证明办理服务专题,对“跨省异地首次申领身份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两个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进行逐一展示。移动新媒体方面,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72余条,订阅量达到18.7万;微博发布信息283条、关注量达到29.8万;抖音发布信息164条,粉丝量26.1万。

(五)监督保障

全年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3次,指导全市公安机关13个单位和12个内设机构进行针对性培训,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政府网站透明度测评通报中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 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2

0

0

0

0

0

7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

0

0

0

0

0

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72

0

0

0

0

0

7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不高等问题。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领域,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推动全局规范、高质量地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关于本年度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的报告事项。一方面,往年发布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包括:《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养犬管理的通告》(筑公通〔2020〕10号)和《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废止<关于限制购买销售散装汽油的通告>》的决定》(筑公发〔2018〕151号),经进一步甄别确认,《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废止<关于限制购买销售散装汽油的通告>的决定》(筑公发〔2018〕151号)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对该件作撤销处理;另一方面,本年度发布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关于印发<贵阳市地方性立法规定的公安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筑公发〔2023〕83号)。因此,本年度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为2件。

(二)2023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三)2023年依申请公开其他处理5件,属于非政府信息。

贵阳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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