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8号)-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

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凯发k8国际首页
当前位置: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凯发k8国际首页>政务公开>文件修改废止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8号)

来源: 公安部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6-01 10:19:48 【字体: 】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5月28日第2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赵克志
 2020年5月29日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决定废止2009年4月30日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令第11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网站2020年6月1日讯)
  原文链接:https://www.mps.gov.cn/n6557558/c7216836/content.html

【返回顶部】
上一篇: 关于废止77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
下一篇: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网站地图